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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更新:2024年06月24日 16:00 大學路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2021年是我省普通高考綜合改革各項措施全面實施的第一年。各市縣要高度重視,要切實加強對高考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和我省的統(tǒng)一部署,結合本市縣實際,制訂本市縣高考報名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高考報名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及時參加報名。要主動協(xié)調有關部門,為報名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做好服務保障

要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全力為考生參加高考報名提供周到細致的服務。各市縣招生辦要通過設立咨詢*和服務窗口,切實做好考生、特別是異地高考考生、殘疾考生的報名咨詢和指導工作。要在各報名點的醒目處張貼報名辦法、須提交的材料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要對不符合報名條件、不具備加分資格以及受報考批次限制的考生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以優(yōu)質熱情的服務、務實高效的作風做好高考報名工作,贏得考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

(三)加強高考移民綜合整治

各市縣教育部門、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jù)《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2號)和2021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籍、戶籍審查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切實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對“高考移民”綜合治理力度。各普通高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和教學管理,嚴格執(zhí)行轉學相關規(guī)定,落實“一生一籍、籍隨人走、人籍一致”要求,有關實際就讀證明須由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各級教育部門要認真履行監(jiān)管責任,加強學籍和教學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重點發(fā)現(xiàn)和糾正“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現(xiàn)象,堅決杜絕出現(xiàn)“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冊”的情況。教育部門要協(xié)調公安部門組織查實外省戶口遷入專項審查工作,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違規(guī)遷入的戶籍,一律嚴肅處理。嚴密防范和打擊違規(guī)獲取我省學籍、戶籍和高考報考資格行為,維護我省高校正常的考試招生秩序。

(四)嚴厲查處違規(guī)行為

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嚴格實行問責制。各市縣教育部門、公安部門分別是學籍、戶籍審查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市縣要充分發(fā)揮行政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的作用,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通過違規(guī)遷移的戶籍學籍、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以及對“高考移民”包庇縱容和為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違規(guī)辦理報名的有關人員和單位,要依法依紀依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和追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屬于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要從嚴從重處理。 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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