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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所院校的醫(yī)學排名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是否屬于34所自主招生高校 - 百...

更新:2023年05月11日 14:13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guī)砹?4所院校的醫(yī)學排名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是否屬于34所自主招生高校 - 百...,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和家長,一起來看看吧!34所院校的醫(yī)學排名 <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116.html" title="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a>是否屬于34所自主招生高校 - 百...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是否屬于34所自主招生高校 - 百...

上海交大醫(yī)學院屬于自主招生高校。
醫(yī)學院本科招生工作執(zhí)行上海交通大學統(tǒng)一的招生章程,實行與上海交通大學本部統(tǒng)一的“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錄取“自主選拔優(yōu)秀生”、“保送生”、“體育、藝術特長生”等有關政策。
參加上海交通大學“自主招生”獲得的各類加分(包括對“體育、藝術特長生”加分),醫(yī)學院審核通過的推薦加分,均按書面通知的承諾加分錄?。ú荒苤貜图臃郑?。

北京34所一本大學排名

北京無疑是重所重點大學集結地,那34所一本的大學排名具體如何呢?請看下圖:

北京市共有77所 公辦高校 ,其中公辦本科院校61所。從這方面來說,國內(nèi)很少有城市能趕上,這些學校還是可以劃分為幾檔:

第一檔:清華北大。

中國大學的天花板就不用多說了。這兩所大學的專業(yè)都很齊全,并且都名列前茅。即使是新專業(yè),也能在最快的時間內(nèi)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第二檔: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協(xié)和醫(yī)學院 。

想學人文社科就去人大,財經(jīng)類學科在國內(nèi)也是數(shù)一數(shù)二的。北京協(xié)和醫(yī)學院,第一個八年制臨床教學,護理和 臨床醫(yī)學 在全國名列前茅,畢業(yè)生可以漫游全國。北京協(xié)和醫(yī)學院臨床醫(yī)學本科招生是以清華大學醫(yī)學院的名義,護理專業(yè)是以北京協(xié)和醫(yī)學院的名義。

第三檔:北航空航空航天大學,北師大。

這兩所學校專業(yè)性強,當然錄取線也是相當高。

第四檔: 985大學 和211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央財經(jīng)大學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外交學院、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郵電學院、北京理工大學是985名校,其他都是強211,選擇性還是很多的。

當然以上都是綜合性分析和排名,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還要看考生傾向于什么專業(yè),有一個適合自己的排名才是最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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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國大學最新權威排名介紹

一、排行要素
1、國家重視程度(各個時期的重點大學、國家投資力度)、實驗室裝備、對國家的貢獻
2、學術水平(論文)、學科精品度
3、師資力量(博士的比例、來自名牌大學的比例、敬業(yè)精神及精神面貌、工作業(yè)績及在全國同類學科同行中的地位) 、博導規(guī)模及效率
4、新生入學成績、教學質量
5、學校的文化、理念、學風、校風
6、各個不同的歷史時期的狀況進行加權分析---歷史(權重10%)、現(xiàn)狀(80%)和未來發(fā)展(10%)綜合權衡。
二、中國的大學權威排名: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南開大學中山大學、北京師范大學、
武漢大學天津大學、廈門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同濟大學東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重慶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東北大學、蘭州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

中國大學最新權威排名介紹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央、中央*、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點大學"或"重點建設首批"名單,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們無愧堪稱為"重點中的重點"。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順序:
北方:清華、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復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再加上北航、天大、南開、人大、北師大這五所,共計十五所大學組成當今中國高校的國家隊。

中國的重點大學

一、六所重點大學: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關于重點高等學校和專家工作范圍的決議》中,指定以下6所學校為全國性重點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農(nóng)業(yè)大學、北京醫(yī)學院、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二、十六所重點大學:
1959年3月22日,*中央發(fā)出《關于在高等學校中指定一批重點學校的決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為全國重點大學: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北京工業(yè)學院(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學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農(nóng)業(yè)大學、北京醫(yī)學院(北京醫(yī)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第一醫(yī)學院、西安交通大學。

三、 1959年8月28日又增加4所重點大學:
協(xié)和醫(yī)科大學、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國防科技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第四軍醫(yī)大學、軍事通訊工程學院(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四.六十四所重點大學(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決定在原來20所(16+4)重點大學的基礎上,再增加44所重點大學:
1、文理(蘇式綜合大學): 吉林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山東大學、山東海洋學院(理科)、蘭州大學、
2、工科: 大連工學院、東北工學院、南京工學院、華南工學院、華中工學院、重慶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合肥工業(yè)大學、
3、專門性大學:北京石油學院、北京地質學院、北京郵電學院、北京鋼鐵學院、北京礦業(yè)學院、北京鐵道學院、北京化工學院、唐山鐵道學院、吉林工業(yè)大學、大連海運學院、華東水利學院、華東化工學院、華東紡織工學院、同濟大學、武漢水電學院、中南礦冶學院、成都電訊工程學院、北京農(nóng)機化學院、北京林學院、北京中醫(yī)學院、中山醫(yī)學院、北京外國語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北京政法學院、北京對外貿(mào)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北京體育學院

五、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點大學:
浙江大學、廈門大學、上海外國語學院

六、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點大學:
南京農(nóng)學院
*至此,全國重點高校共68所。

七、1978年文革結束,國家又增加了一批重點高校,并重新宣布了過國家重點大學名單:

重點綜合大學(17所)
北京大學 內(nèi)蒙古大學 新疆大學 復旦大學 武漢大學 廈門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吉林大學 蘭州大學 中山大學 山東大學 湘潭大學 南開大學 西北大學 云南大學 四川大學 南京大學

重點理工院校(52所)
清華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中南工業(yè)大學 北方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成都理工學院 北京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重慶建筑大學 東南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西北輕工業(yè)學院天津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大慶石油學院 東北大學 石油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吉林工業(yè)大學 武漢水利電力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燕山大學 西北工業(yè)大學 河海大學 同濟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浙江大學 東華大學 中國礦業(yè)大學 青島海洋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氣象學院 中國地質大學 江蘇理工大學 合肥工業(yè)大學 華中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長春科技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武漢工業(yè)大學 武漢測繪科技大學 湖南大學

重點農(nóng)業(yè)院校(9所)
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 山西農(nóng)業(yè)大學 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 沈陽農(nóng)業(yè)大學 南京農(nóng)業(yè)大學 江西農(nóng)業(yè)大學 華中農(nóng)業(yè)大學 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 西南農(nóng)業(yè)大學

重點醫(yī)藥院校(6所)
中國協(xié)和醫(yī)科大學 北京醫(yī)科大學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上海醫(yī)科大學 中山醫(yī)科大學 華西醫(yī)科大學

重點林業(yè)院校(1所) 北京林業(yè)大學

重點財經(jīng)院校(1所)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重點藝術院校(1所) 中央音樂學院

重點體育院校(1所) 北京體育大學

重點民族院校(1所) 中央民族大學

重點外語院校(2所)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重點政法院校(2所) 國際關系學院 西南政法大學
重點師范院校(2所) 北京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八、“七五”、“八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北京醫(yī)科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九、首批正式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1978年,經(jīng)國務院批準成立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 22所高校首批試辦研究生院: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農(nóng)業(yè)大學、北京醫(yī)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吉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上海醫(yī)科大學。
十.1986年第二批試辦研究生院的高校10所:
1986年4月經(jīng)國務院批準10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 中山大學、東南大學、東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廈門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中國地質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同濟大學、中國協(xié)和醫(yī)科大學。

因北京醫(yī)科大學和上海醫(yī)科大學分別合并到北京大學和復旦大學,目前實際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試辦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準了北方交通大學等22所高校試辦研究生院:北方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南京農(nóng)業(yè)大學、山東大學、石油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第二軍醫(yī)大學、第四軍醫(yī)大學。
2002年5月,教育部批準了哈爾濱工程大學、海河大學2所大學試辦研究生院。后來又批準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試辦研究生院。
至此全國總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國34所考研自行確定復試錄取線的高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 天津大學 南開大學 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復旦大學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吉林大學同濟大學 南京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東北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yè)大學 廈門大學 湖南大學 武漢大學蘭州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中山大學 中南大學 重慶大學 山東大學 四川大學

十三、首批擁有教授任職資格審批權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協(xié)和醫(yī)科大學、北京醫(yī)科大學、北京農(nóng)業(yè)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上海醫(yī)科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中山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

十四、31所副部長級大學(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書記、校長職務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 、北京醫(yī)科大學、中國科技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14所高校的黨委書記、校長職務由中央直接任命,書記和校長享受副部級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武漢大學 四川大學 中山大學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同濟大學、東南大學、廈門大學、中南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重慶大學、山東大學、蘭州大學、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
(四)、迄今為止,全國副部級高校總共31所,(*注:北京醫(yī)科大學已并入北京大學,因此14+7+11-1=31)

十五、1996年8月,首批通過“211工程”立項審核的27所(注:非預審)

“九五”期間“211工程”建設規(guī)劃任務

(一)首先重點建設2所高等學校,使其在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yǎng)的整體水平上,接近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并在國際上確立較高的聲譽和地位。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

(二)著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與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密切相關、重點學科比較集中、承擔較多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任務的高等學校的教學和科研基礎設施條件,使其在人才培養(yǎng)質量上有顯著提高,一些重點學科接近或達到國際水平,并在高等學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同濟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國防科技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吉林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武漢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東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南大學。

后又有高校要求在“九五”期間首批重點建設,至此“九五”期間首批重點建設的“211工程”院校增加到50所。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選“211工程”的95所大學名單
繼1996年8月,首批通過“211工程”立項審核設的 27所大學之后,1997年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廈門大學等院校陸續(xù)加入“九五”首批“211工程”建設的50所院校,截至2003年,入選 “211”工程大學總共達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這95所大學的名單如下: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yè)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北京中醫(y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廣播學院、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醫(yī)科大學、河北工業(yè)大學、太原理工大學、內(nèi)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延邊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nóng)業(yè)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第二醫(yī)科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財經(jīng)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河海大學、江南大學、南京農(nóng)業(yè)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石油大學、鄭州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西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四川農(nóng)業(yè)大學、西南財經(jīng)大學、云南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大學、蘭州大學、新疆大學、第二軍醫(yī)大學、第四軍醫(yī)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

十七、進入“985工程”大學
第一部分: 已進入“985工程”大學所簽署的重點建設協(xié)議對各高校的定位及資助經(jīng)費總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訂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將“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確指出“創(chuàng)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一流大學和一批一流學科”。
依據(jù)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簽訂的合同,根據(jù)合同書對各學校的定位及資金資助情況(三年內(nèi)撥款經(jīng)費總量),按照共建合同簽約時間,分列如下:
1. 目標定位:“世界一流大學”
北京大學 18億 (教育部撥款)
清華大學 18億 (教育部撥款)
2. 目標定位:“國內(nèi)一流、國際知名高水平大學”
浙江大學 14億 (7億+7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7月26日
復旦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學 12億 (6億+6億)(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國科技大學 9億 (3億+3億+3億)(教育部撥款+中科院撥款+省撥款)1999年7月25 日
西安交通大學 9億 (6億+3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1999年9月11日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10億 (3億+3億+4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省撥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學 10億 (3億+3億+4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市撥款)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師范大學 12億 (6億+6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2002月8月24日

*以上的大學即所謂的“2”+“9”工程,是國家投資建設大學的重中之重。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學”(雖已簽約、但經(jīng)費未公布)

3. 目標定位:“國內(nèi)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依據(jù)中央資助經(jīng)費經(jīng)費情況分列如下:
1) 中央資助經(jīng)費為3億以上(不含3億)的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9億 (3億+3億+3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市撥款)2001
年9月23日
西北工業(yè)大學 9億 (3億+3億+3億)(教育部撥款+國防科工委撥款+陜西省、西安市
以土地等形式) 2002年1月22日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兩校共14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2000年12月25日
武漢大學 8億 (4億+4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學 7.2億 (4億+3.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9月29日
吉林大學 7億 (4億+3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2日

2) 中央資助經(jīng)費為3億的大學:
中山大學 12億 (3億+9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10月26日
山東大學 8億 (3億+5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6日
東南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12日
華中科技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湖北省、武漢市以資金、項目等形式) 2001年2月13日
廈門大學 6億 (3億 +1.5億+1.5億)(教育部撥款+福建省撥款+廈門市撥款)2001年2月22日
同濟大學 6億 (3億+3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2002年6月26日
重慶大學 5.4億 (3億+2.4億) (教育部撥款+市撥款) 2001年9月28日
蘭州大學 4.5億 (3億+1.5億+土地)(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12月9日

3) 中央資助經(jīng)費為2億的大學:
中南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2月27日
大連理工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遼寧省、大連市撥款) 2001年8月8日
華南理工大學 4億 (2億+2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10月26日
東北大學 4億 (2億+1億+1億)(教育部撥款+省撥款+沈陽市撥款) 2002年1月23日
成都電子科技大學 3.6億 (2億+1.6億) (教育部撥款+省撥款) 2001年9月29日
中國海洋大學 3億 (教育部、山東省、中國海洋局、青島市總撥款額)2001年2月27日
*2004年,又有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進入“985工程”的行列,使“985工程”大學總數(shù)達到38所(34+4)。

*這里值得一提的是: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國防科工委投資按985工程標準建設。

哈工程、南理工、南航在國防科工委的支持下曾于2003~2004年集體沖擊985二期,但鑒于教育部關于部委、行業(yè)大學名額平衡,沖擊未遂,至此,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國防科工委投入資金資助(例如:哈工程3億+2億+1億由國防科工委、海軍、黑龍江三方共建,南理工2億+2億+1億,南航2 億+2億+1億)按985工程標準,建設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但也是由于部委、行業(yè)平衡,2004年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國防科技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進入“985工程”二期的行列)

十八、國家重點投資建設的十所重中之重大學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央、中央*、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點大學"或"重點建設首批"名單,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們無愧堪稱為"重點中的重點"。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順序:
北方:清華、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復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十九、教育部直屬大學
從1952年起,教育部指定了一批又一批的大學為教育部直屬的(重點)大學,如北大、清華、人大、復旦等。70 年代末,只有不到30所,然而從90年代中后期起,急劇擴編,至今已有72所大學納入教育部直屬大學。這些大學只是教育部直屬的,他們中有的納入全國重點大學(如全國六所、十六所、六十四所、八十八所重點大學,211工程95所重點大學,985工程38所重點大學),有的則不屬于全國重點大學。到目前為止,仍有十幾所教育部直屬大學未納入國家211工程(即不屬于國家重點大學)。因此教育部直屬大學與全國性重點大學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可混為一談。當然全國的著名的重點大學主要集中教育部直屬大學這個集團,除外還有直屬中科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和國防科工委的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72所教育部直屬大學名單: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北京語言文化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無錫輕工大學 合肥工業(yè)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青島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湖南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蘭州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西南師范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陜西師范大學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石油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農(nóng)業(yè)大學 北京林業(yè)大學
北京廣播學院 河海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礦業(yè)大學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東北林業(yè)大學 華中農(nóng)業(yè)大學
南京農(nóng)業(yè)大學 東華大學 中央戲劇學院 長安大學
北方交通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南大學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中央美術學院 北京中醫(yī)藥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二十、國防科委院校
國防科工委院校是規(guī)模僅次于教育部直屬院校的另一個大學集團。1952年,*中央指定北京工業(yè)學院(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北京航空學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四所大學為國防院校。
國防院校后來又改名為國防科委院校。從50年代后期,先后又有西北工大、成都電訊、南航加入到國防院校的行列,至1963年我國共有八所國防科委院校:哈爾濱工業(yè)大學(航空、航天)、北京理工大學(導彈 & 坦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機 & 導彈)、上海交通大學(船舶&火車)、西北工業(yè)大學(飛機&導彈 & 船舶)、成都電訊工程學院(電子)、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飛機)、太原機械學院(兵器)
1966年,國防科委院校在上述八大院校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哈軍工(國防科大+哈工程)、西軍電(西電)、南炮工(南京理工)。
七十年代初國防科委院校解散,哈工大分配到航天部。上海交大分到船舶部。北航、西工大、南航分到航空部。北理工、南京理工大學(即南炮工)分到兵器部。電子科大(成都電訊)、西安電子科大(西軍電)被分到電子部。哈軍工解體為國防科技大學和哈爾濱工程大學分別歸中央軍委和船舶部。隨后,上海交大轉到教育部;電子科大、西安電子科大分到電子部后來又歸到信息產(chǎn)業(yè)部。1996年,恢復國防科工委院校。只有七所:哈工大(航天)、北航(航空、航天)、北理工(兵器)、西工大(航空、航天、航海)、哈工程(航海、核能)、南理工(兵器)、南航(航空)。該七所國防科工委院校全是211工程大學;其中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哈工程是1996年8月前首批27所通過211工程立項審核的大學,1999年開始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陸續(xù)進入教育部985 工程大學。(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國防科工委全額資助,按985工程標準建設)

*二十一、國防院校十分重要的地位
1、50-60年代四所國防院校全部納入國家重點扶植的10所大學(清華、北大、復旦、西交大、中科大、哈軍工<70年哈軍工解體為國防科大和哈工程>、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2、1959年*中央指定16所重點大學,國防院校就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上海交大)。
3、70年代末,國務院批準了第一批向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貸款的10所大學中,國防院校也占有4所:清華、北大、復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國防科大、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4、1983年,中國在聯(lián)合國備案的14所重點大學國防院校占了4所:國防科技大學、哈工大、北理工、北航。
5、“七五”、“八五”期間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校15所,國防院校也占了5(4+1)所:國防科技大學、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后補上的)。
6、1992年中央指定的14所書記、校長職務由中央管理的高校中(即副部長級),國防院校也占4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
7、1996年8月,通過首批211工程立項審核通過的大學共27所,國防院校也占了5所(哈工大、北航、北理工、西工大、哈工程) 。
8、1999年開始的985工程,獲取中央資助在6億(含6億)以上,且總資助在9億(含9億)以上的大學13所,國防院校也占了4所(哈工大、北理工、北航、西工大)。
9、從2003年開始,哈工程、南理工、南航由國防科工委資助按985工程標準建設,總資助也都超過5億。

全國研究生院排名完整

全國研究生院排名完整內(nèi)容如下:

第1名: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院是中國科學院研究生教育的主要陣地。國科大的研究生教育具有歷史傳承的科教融合的教育體系,為有志于從事科學研究的青年才俊成長成才提供了堅實基礎和保障。

第2名:北京大學研究生院是北京大學研究生教育機構。北京大學的研究生教育可以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1917年,北京大學成立研究所并開始招收研究生,至1919年共招收研究生148名,是當時全國規(guī)模最大、人數(shù)最多和最早開始培養(yǎng)研究生的大學。

新中國成立后,自1949年至1965年,北京大學共培養(yǎng)2000多名研究生。自1978年恢復研究生招生和1981年實施學位制度以來,北京大學的研究生教育在學科建設、導師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yǎng)方面都得到了迅速、全面的發(fā)展。

第3名:清華大學研究生院于1984年6月正式成立,是中國1978年恢復研究生教育制度后, 清華大學在全國高等院校中首先組建的研究生院。在1995年全國首次研究生院評估中,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名列榜首。

第4名: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創(chuàng)建于1984年12月,是國務院首批批準試辦的研究生院之一。1995年2月,原國家教委組織全國33所試辦的研究生院進行評估,浙江大學等十所研究生院受到表彰,并正式掛牌。

第5名: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是上海交通大學二級學院,學校已建立完整的研究生教育和學位授予體系。

第6名:中山大學是孫中山先生于1924年親手創(chuàng)辦的,原名國立廣東大學,1926年,為紀念孫中山先生改名為國立中山大學。

今日的中山大學,由1952年院系調整后分設的中山大學和中山醫(yī)科大學于2001年10月26日合并而成,是一所包括文學、歷史學、哲學、法學、經(jīng)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理學、醫(yī)學、工學、農(nóng)學、藝術學等在內(nèi)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第7名:南京大學是我國最早的招收并培養(yǎng)研究生的綜合性大學,前身是國立中央大學和金陵大學。新中國成立以后,南京大學于1954年恢復研究生招生。

1978年,南京大學又一次成為全國首批恢復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在1995年初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對全國33所研究生院綜合評估后被批準正式成立南京大學研究生院。

第8名:武漢大學研究生教育發(fā)端于1935年,已有80余年的歷史。1955年,武漢大學招收了新中國成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1978年,重新恢復因"文革"中斷達10余年的研究生教育;1981年,成為國務院批準的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1984年,成為全國第一批組建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之一。2002年,成為34所自行劃定復試分數(shù)線學校之一。自成立以來,武漢大學研究生院堅持改革,推進創(chuàng)新,加強管理,著力于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

經(jīng)過20年的快速發(fā)展,武漢大學已建立起一套學科門類齊全、學科優(yōu)勢與特色鮮明、學位類型多樣、規(guī)模大、指導教師力量雄厚、管理體制健全、培養(yǎng)質量得到很好保證、教學設施比較完備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體系。

第9名:中國科學技術大學(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中國科學院直屬的一所以前沿科學和高新技術為主,兼有醫(yī)學、特色管理和人文學科的全國重點大學。

第10名:華中科技大學從1961年開始招收研究生,經(jīng)國家批準,華中科技大學于1984年4月試辦研究生院(共22所),并于1996年2月首批被批準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共10所)。擁有哲學、經(jīng)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nóng)學、醫(yī)學、管理學等11大學科門類的研究生培養(yǎng)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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