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外國留學生本科招生簡章 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很多朋友對這方面很關心,大學路整理了相關文章,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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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紐約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港澳臺學生)">上海紐約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簡章(港澳臺學生)
系、教學環(huán)境和培養(yǎng)模式,致力于將學生培養(yǎng)成為能夠適應未來社會高速發(fā)展、全球化激烈競爭的精英人才。學生入學時不分專業(yè),通過完成涵蓋不同學科和領域的核心課程,在對各個學科的內容、前景,以及自身特點有了深入認識以后,最遲可在大二結束前完成專業(yè)的選擇。大學就讀期間,學生可以選擇前往紐約大學全球教育體系中的紐約校區(qū)、阿布扎比校區(qū)或分布于五大洲的11個學習中心進行為期1~2個學期的海外學習。
上海紐約大學在全面審視每位學生申請材料的基礎上,通過“校園日活動”評價、高中學業(yè)和大學入學考試成績相結合的招生錄取模式,選拔出一批最適合上海紐約大學的優(yōu)秀學生。其中,“校園日活動”是上海紐約大學首創(chuàng)的招生錄取重要環(huán)節(jié),著重考察學生的語言能力、綜合素質,以及與學校的適合度和匹配度。
一、招生對象
上海紐約大學尋找的是學業(yè)優(yōu)異、英語能力突出,具有強烈求知欲和好奇心,勇于挑戰(zhàn)自我,樂于嘗試新事物,能夠適應國際化競爭環(huán)境,并且愿意成為跨文化溝通橋梁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
符合教育部有關港澳臺學生報考內地高校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報考上海紐約大學。學生須按教育部要求,完成有關港澳臺學生報考內地高校的報名手續(xù)。
上海紐約大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后,將從所有申請學生中邀請部分優(yōu)秀學生參加“校園日活動”,并在考量學生“校園日活動”表現(xiàn)的基礎上,綜合評價錄取學生。
二、招生計劃
上海紐約大學招生計劃不做分地區(qū)安排,各地區(qū)招生名額不設上限和下限,從所有申請學生中擇優(yōu)錄取。
三、申請方式
除完成教育部規(guī)定的有關港澳臺學生報考內地高校報名手續(xù)外,學生還需完成上海紐約大學的申請程序:
1. 在線提交Slate申請
所有申請報考上海紐約大學的學生,都必須登錄紐約大學Slate申請系統(tǒng)(
),填寫相關信息并完成兩篇文書,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在線提交。
2. 在線填寫并打印《上海紐約大學校園日活動申請表》
完成“Slate申請”后,學生再在上海紐約大學“校園日活動報名系統(tǒng)”(
)實名注冊,按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并打印《上海紐約大學2020年校園日活動申請表》。
3. 寄送書面申請材料
完成以上申請步驟后,學生還須向上海紐約大學
招生辦提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應清晰、真實、完整。每頁材料須在右上角空白處手寫注明申請學生的9位Slate ID,用標準A4紙打印或復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請材料請勿裝訂,不要加裝各類訂書針、封面、封底、裝訂夾等,以免剔除時誤損申請材料):
(1)《上海紐約大學2020年校園日活動申請表》(可在上海紐約大學“校園日活動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打印時務必選擇A4紙格式)
(2)高中階段成績影印本
(3)能夠體現(xiàn)申請者能力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影印本(非必需)
(4)就讀中學校長或升學指導老師出具的書面推薦信(非必需)
申請材料須于1月1日前以快遞方式郵寄至上海紐約大學招生辦公室(以當?shù)丶某鋈掌跒闇剩?。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學生自行備份。
郵寄地址:上海市
浦東新區(qū)世紀大道1555號,上海紐約大學招生辦公室收
郵編:200122 聯(lián)系*:+86-21-2059 5599
四、選拔程序
1. 審核
上海紐約大學招生委員會將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于2020年2月5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學生初審結果。
2. “校園日活動”
初審合格的學生受邀參加上海紐約大學“校園日活動”, 學校通過“校園日活動”主要考察學生的英語運用能力,以及求知欲、領導力、學習能力、適應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心理素質、團隊精神等各方面素質。
“校園日活動”全程用英語進行,在春節(jié)后的周末分批在上海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五、錄取政策
上海紐約大學招生委員會將根據(jù)學生“校園日活動”表現(xiàn),對每位學生進行嚴謹?shù)脑u價和討論,并給予符合上海紐約大學要求的學生相應錄取政策:
香港免試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免試生:“校園日活動”后通知學生是否可以錄取。
參加聯(lián)招考試學生:學生須參加當年度聯(lián)招考試,考試成績達到上海紐約大學要求,且第一志愿填報上海紐約大學,上海紐約大學予以錄取。
六、學費及獎助學金
港澳臺學生的學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的學費標準相同,第一、二學年每年人民幣120,000元,第三、四學年每年人民幣180,000元。
被上海紐約大學錄取的學生,學校將根據(jù)學生在“校園日活動”中的表現(xiàn)和申請材料給予部分學生獎學金,與預錄取結果一并發(fā)放。獎學金設二檔,將按學期分四年發(fā)放:全球典范獎,共人民幣240,000元;全球菁英獎,共人民幣120,000元。
對于被上海紐約大學錄取、但家庭無法承擔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在學生按要求提供的家庭經(jīng)濟狀況信息真實完整的前提下,學校將酌情提供助學金,學校不希望被錄取的學生因家庭經(jīng)濟困難而失去終身發(fā)展的機會。
學生在校期間,還可申請各級獎助學金。學校還會提供大量校內外實習機會進一步幫助學生減輕經(jīng)濟負擔。
七、頒發(fā)證書
上海紐約大學學生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將獲得以下全日制本科證書:
1. 上海紐約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jiān)制)
2. 上海紐約大學畢業(yè)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jiān)制)
3. 美國紐約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美國紐約大學頒發(fā))
八、監(jiān)督機制
上海紐約大學的招生過程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保證不同經(jīng)濟背景、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的學生都有機會申請入學,接受考生及家長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86-21-2059 5255
監(jiān)督郵箱:shanghai.jiandu@nyu.edu
九、聯(lián)系方式
學校網(wǎng)址:
www.shanghai.nyu.edu
咨詢熱線:+86-21-2059 5599
咨詢郵箱:shanghai.admissions@nyu.edu
咨詢現(xiàn)場:上海市世紀大道1555號上海紐約大學咨詢中心
官方微博:上海紐約大學本科招生辦(新浪微博)
官方QQ群:上海紐約大學招生官方 - 華中華南 605743020
官方微信:NYUSHZS
如您擁有多個公民身份,且其中之一來自香港、澳門或臺灣,您只能通過上海紐約大學中國學生招生渠道申請入學,并必須參加合格的中國入學考試(中國大陸高考、臺灣學測或港澳臺聯(lián)招考試),您無權通過國際生招生渠道申請上海紐約大學。如您不清楚需要參加的具體入學考試,歡迎通過郵箱shanghai.admissions@nyu.edu咨詢。
如您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您必須在填寫通用申請(Common Application)時在紐約大學“學校問題”頁面上明確告知;并且根據(jù)中國法律,只有符合下列情況下您才可以通過國際生申請渠道申請上海紐約大學:(1)截止在上海紐約大學入學當年的4月30日前,已擁有當前公民身份至少四年(如您擬在2019年秋季學期入學,以2019年4月30日為計算截點);并且(2)過去四年中至少兩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居住。如您獲得上海紐約大學入學資格但不滿足上述條件,有可能無法獲得在中國學習的學生簽證并可能被取消上海紐約大學的入學資格。如您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有任何問題,歡迎通過郵箱shanghai.admissions@nyu.edu咨詢。
《Slate申請系統(tǒng)/校園日活動報名系統(tǒng)填寫須知》 點擊下載
《成績單模板》(供參考) 點擊下載
北京外國語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陽光高考政策,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保證生源質量,維護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文名稱為北京外國語大學,簡稱北外;英文名稱為BeijingForeignStudiesUniversity,縮寫為BFSU。校址為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郵政編碼為100089。
第三條學校是國家公辦、教育部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校是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四條對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guī)定者,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事務的咨議與監(jiān)督。
第六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重大事宜。
第七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設立本科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文理兼收(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各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校根據(jù)辦學條件以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考報名人數(shù)和生源質量等因素編制本科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yè)相關報考要求報教育部備案后,由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發(fā)布。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jié)各地統(tǒng)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shù)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錄取規(guī)則
第十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依據(jù)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一條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報名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測試??忌呖伎偡猪氝_到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合并批次的省(市、區(qū))須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浙江、山東須達到一段線。綜合評價招生細則詳見《北京外國語大學2021年“一帶一路”外語專業(yè)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jù)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當年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對于實行順序志愿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shù)的120%。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當年各省公布招生計劃數(shù)的105%。
第十三條對享受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檔,投檔后以考生的實考分擇優(yōu)錄取。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實考分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沒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錄取外語、語文、數(shù)學和外語口試成績高的考生;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在錄取時,根據(jù)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考生填報志愿的情況按實考分擇優(yōu)按專業(yè)志愿依次錄取。如所填專業(yè)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yè)調劑者,將根據(jù)實考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招生在實施單獨代碼投放計劃的省份,只招收填報了本專業(yè)(組)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條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忌WC服從專業(yè)調劑的情況下,按照實考分數(shù)由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直至完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計劃時,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在專業(yè)錄取時不設定專業(yè)志愿級差。
第十七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根據(jù)學校學科專業(yè)特點,凡有口吃、嘶啞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fā)音、有聽力障礙者不宜就讀。
第十八條學校招生的外語專業(yè)中,英語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外語專業(yè)無外語語種限制,但入校后二外均為英語。
學校非外語專業(yè)的公共外語為英語,同時部分專業(yè)課為英語授課,所有學生應按我校課程設置規(guī)定學習。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為英文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九條依據(jù)學校學科專業(yè)特點,除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不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份外,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生要求達到A等)。外語口試的組織及口試內容和成績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負責實施,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外語口試和專業(yè)面試。
第二十條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yè)志愿排隊錄取。
第二十一條學校自2021年起,與
中國政法大學開展聯(lián)合學士學位項目,開設英語(中國政法大學 聯(lián)合培養(yǎng)涉外法治人才)專業(yè),實施跨校培養(yǎng),第三學年集中到中國政法大學學習。
第二十二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在該省公布的相關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關規(guī)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三條學校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綜合評價、高校專項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新疆協(xié)作計劃、少數(shù)民族預科生、國家專項計劃和港澳臺聯(lián)考計劃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公布的當年招生簡章執(zhí)行。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按教育部規(guī)定,經(jīng)北京市物價局批準,我校本科專業(yè)的學費標準是: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學費為6000元/學年;國際經(jīng)濟與貿(mào)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學費為35000元/學年;外交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在北外三年的學費標準是86000元/學年,第三年在基爾大學學費費用按照基爾大學當年相關專業(yè)國際學生學費標準執(zhí)行(參考費用:每年學費約13000英鎊,生活費約9000英鎊);其他專業(yè)學費為5000元/學年。華僑、港澳地區(qū)及臺灣省學生的收費標準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根據(jù)住宿條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收費標準為750—12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jù)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專業(yè)介紹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獎學金及資助政策等信息詳見我校學生處網(wǎng)站。
第二十七條學校網(wǎng)址:
,本科招生網(wǎng)址:
,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bwzsb@bfsu.edu.cn,咨詢*:010-88816254、010-88816481,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010-88816259。
第二十八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培訓和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guī)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
第三十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執(zhí)行。
西安哪所大學招留學生? 學漢語言文學
一、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外國留學生
招 生 簡 章
招生對象
凡志愿來華學習中國語言、中國文化、科技及經(jīng)濟的外國人,符合申請條件的,均可報名申請。
申請條件與課程設置
申請條件:
1、本科生: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高中畢業(yè)或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HSK達到相應成績(理科三級、文科六級)的外籍公民。
注:若HSK未達到相應成績,可先申請入學補習一年漢語后,再進入專業(yè)學習。
提交材料:
①《西安理工大學外國留學生入學申請表》;
② 高中以上(含高中)畢業(yè)證書復印件;
③ 相應成績單;
④ 護照首頁復印件;
⑤ HSK理科3級、文科6級以上漢語水平證書復印件。
報名時間:3月1日—7月30日
入學時間:8月25日至9月1日,具體時間見《西安理工大學留學生錄取通知書》。
學 制:文科和理科4年。
學 費:理科1800美元/學年
文科1600美元/學年。
報名費:50美元
教 學:免修政治、外語,必修中國概況和現(xiàn)代漢語,其它課程要求與中國學生相同。凡通過規(guī)定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者,學校發(fā)給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2、語言生:
申請條件:
凡喜歡學習漢語,身體健康,年滿16周歲的外籍公民,均可提出申請學習。
提交材料:
①《西安理工大學留學生申請表》;
② 護照首頁復印件;
報名時間:可隨時申請
入學時間:2月25日至3月1日、8月25日至9月1日,具體時間見《西安理工大學留學生錄取通知書》,特殊情況可隨時插班入學。
學 制:半年——兩年
報名費:50美元
學 費:1450美元/學年;
教 學:專門為外國留學生開設的各級各類(初、中、高級漢語的聽、說、讀、寫)漢語言課程,采取小班上課,每班15-18人左右。在學習結束后學校發(fā)給外國留學生結業(yè)證書。
3、各類假期短期漢語培訓班:見短期漢語生招生簡章
收費標準
項目 標準 備注
學費 本科生 文:1600美元/學年人 對學習優(yōu)秀的學生每年有100—200美元不等的獎學金
理:1800美元/學年人
語言生 450美元/學年人
200美元/月人
注冊費 50美元/人
住宿費 兩室一廳100美元/月 廚房、洗浴間、暖氣、熱水器、*、網(wǎng)絡口
伙食費 自理
醫(yī)療費 自理
其他雜費 自理
聯(lián) 系 人:張磊
通信地址:中國陜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號
西安理工大學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郵政編碼:710048
聯(lián)系*:+86-29-82312558;82312545;
聯(lián)系傳真:+86-29-82312558;
電子郵件:waiban@xaut.edu.cn
網(wǎng) 址:
留學生申請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 STUDENTS.doc
二、西安
電子科技大學留學申請指南
一、申請時間
1、語言培訓生分為春、秋兩季招生,春季入學的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的12月30日,秋季入學的申請截止日期為每
年的6月30日。
2、專業(yè)類本科生為秋季招生,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的6月30日。
3、攻讀碩士學位者,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30日。
4、攻讀博士學位者,申請截止日期為每年的5月30日或11月30日。
5、各類短期進修生可隨時申請。
二、申請程序
1、申請人可向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際教育學院索取《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留學申請表》,或者直接從本站相關下載
中下載該表。
2、申請人應向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際教育學院呈遞填寫后的留學申請表、護照復印件以及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詳情參見
)
3、被錄取的申請人將在開學四周前收到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際教育學院寄出的《錄取通知書》和《外國留學人員
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2表)。
4、被錄取的申請人可持《錄取通知書》和《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2表)在當?shù)氐闹袊诡I館申請
來華學習簽證。
三、提交材料
語言培訓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外國留學生申請表》《、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個人簡歷。
專業(yè)類本科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外國留學生申請表》、《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高中畢業(yè)證書(應屆畢業(yè)
生可先提供在讀證明)及高中階段所學課程及成績單、漢語水平考試(HSK)等級證書(若有的話)、不少于10萬
元人民幣的經(jīng)濟擔保書。
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外國留學生申請表》、《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最高學歷證明
”及“成績單”、漢語水平考試(HSK)等級證書(若有的話)、兩名相關專業(yè)的專家、學者的推薦信、不少于
10萬元人民幣的經(jīng)濟擔保書。
以上所有材料均應是中、英兩種文字之一或附有此類文字英文的譯本
四、簽證辦理
1、來華學習六個月以上者,憑《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簡稱JW202表)、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和
《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向中國駐外簽證機關申請“X”字簽證;
2、來華學習期限不滿六個月者,憑《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簡稱JW202表)、學校的《錄取通知書》
向中國駐外簽證機關申請“F”字簽證;
新生應按《入學通知書》規(guī)定日期入學。被錄取者應持普通護照、《入學通知書》、
《外國來華留學人員簽證申請表》(簡稱JW202表)、《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原件前往中國駐留學生所在國使
(領)館辦理來華學習簽證,并持上述材料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際教育學院報到。持(X)簽證入
學者應在入境后30天內辦理好外國人居留許可手續(xù)。
五、報到手續(xù)
1、學生本人持《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2表)和《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通知書上的日期準 時來
校報到、注冊、交費。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guī)定日期之內報到者,要事先與學院聯(lián)系,獲準后方可延期入 學;
2、學院辦公室負責聯(lián)系安排學生的體檢、在西安政策安全教育、辦理在華居留許可等手續(xù)。 提示:如需接機,
請?zhí)崆芭c學院聯(lián)系,學院提供免費接機。
六、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中國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西安電子科技大學338號
郵編:710071
*:+86-29-88202426
傳真:+86-29-88204909
信箱:sie@xidian.edu.cn
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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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大學路為大家?guī)淼拇髮W外國留學生本科招生簡章 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