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全國各地優(yōu)秀的高中 畢業(yè)生 報考重慶大學,學校特設(shè)立優(yōu)秀 新生 獎學金。
一、獎項設(shè)置及金額
特等獎學金:40000元/生
一等獎學金:20000元/生
二等獎學金:10000元/生
優(yōu)秀獎學金:5000元/生
二、評獎條件
(一)特等獎學金
凡高考成績(不含加分,下同)名列各省文科1-100名、理科1-200名(考生人數(shù)達到40萬名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1-80名、理科1-100名(考生人數(shù)達到20-40萬名的省份);高考成績名次列各省前萬分之五(考生20萬名以下的省份),報考我校被錄取者。
(二)一等獎學金
凡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101-200名、理科201-300名(考生人數(shù)達到40萬名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81-150名、理科101-200名(考生人數(shù)達到20-40萬名的省份);高考成績名次列各省前萬分之五到萬分之十(考生20萬名以下的省份),報考我校被錄取者。
(三)二等獎學金
凡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201-300名、理科301-400名(考生人數(shù)達到40萬名以上的省份);高考成績名列各省文科151-250名,理科201-300名(考生人數(shù)達到20-40萬名的省份);高考成績名次列各省前萬分之十到萬分十五(考生人數(shù)20萬名以下的省份),報考我校被錄取者。
(四)優(yōu)秀獎學金
凡高考成績與 一本 線之差不低于上一年我校在該省新生獎學金獲得者的最低分差且滿足:招生計劃100名以內(nèi)的名列計劃前2%,招生計劃在101—200名的名列計劃前1.5%,招生計劃在200名以上的名列計劃前1%的新生。
三、實施辦法
1.凡符合評獎條件(一)、(二)、(三)的新生,接到錄取通知 書 后,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將相關(guān)證明材料寄到學 校招 生辦公室(當年新生報到前提交);符合評獎條件(四)的新生無須提供申請材料。
2.符合多項條件者,獎項不可兼得,按其中等級最高的一項發(fā)放獎金。
3.前一年無獲獎學生的地區(qū),當年獲獎學生的高考成績須高于當?shù)匾槐揪€理科80分、文科70分以上。
4.獲獎學生高考總分不得低于550分(高考總分非750分的地區(qū)酌情考慮)。
5.招生辦公室根據(jù)評獎要求將初審名單進行公示無異后,報主管校領(lǐng)導批準。
6.重慶大學向獲獎新生授予榮譽 證書 ,頒發(fā)獎金。
7.?本實施辦法解釋權(quán)屬重慶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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