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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師范生進校實習不得少于一學期

更新:2024年08月19日 17:34 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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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公布“關于實施卓越教師培養(yǎng)計劃的意見”。記者了解到,我國將從選拔、實踐、創(chuàng)新等方向全面提高教師培養(yǎng)質量,其中高校在自主招生計劃中將提高招收師范生的比例;師范生到中小學的教育實踐時間將不少于一個學期;高校教育類課程教師到中小學*任教、掛職實踐每五年不少于一年。

  記者注意到,“意見”要求師范生培養(yǎng)要走出高校“象牙塔”,建立高校與地方*、中小學“三位一體”協(xié)同培養(yǎng)新機制,在培養(yǎng)目標、課程體系、課程資源、教學團隊、實踐基地、教學研究及培養(yǎng)質量評價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協(xié)同。同時,高校應準確把握并及時研究分析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狀況和供需情況,不斷調整學校的專業(yè)設置和課程,大力增強培養(yǎng)的適應性和針對性。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教師是實踐性很強的職業(yè),過去教育實習時間大多不到8周,遠遠達不到培養(yǎng)合格教師的要求。“意見”強調,要通過建立穩(wěn)定的教育實踐基地和教育實踐經費保障機制、實施高校教師和中小學教師共同指導師范生的“雙導師制”等舉措,切實落實師范生到中小學教育實踐不少于一個學期制度,提高教育見習實習等實踐教學的質量。

  “意見”明確要求,鼓勵高校與中小學、教研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積極探索“協(xié)同教研”、“雙向互聘”、“崗位互換”等教師發(fā)展新機制,并對高校教師教育類課程教師提出深入中小學等*任教、掛職實踐每五年不少于一年的要求。同時要求,計劃實施高校要在崗位職數(shù)、評聘條件等方面專門制定相關政策,為學科課程與教學理論教師的職務(職稱)晉升創(chuàng)造條件。

  此外“意見”還強調,要著力提升師范生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變革教師教學方式和師范生學習方式,提升師范生信息素養(yǎng)和利用信息技術促進教學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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